高陵堵塞公车租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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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涉及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度就执行到哪里。日前,高陵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办法,及时布控了新的廉政风险点。

随着公车治理的持续加压,高陵县公务用车得到有效规范。但是,伴随高陵“项目建设年”的深入推进,185个项目密集开工建设,承担这些重点项目的单位需要经常深入一线,公务用车又明显不够用。为了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这些单位不得不租用车辆办公。这样一方面能促进工作,但是另一方面,难免会出现租用超标车,或者是优亲厚友租赁费用过高等问题。面对这可能产生的新“权力寻租”廉政风险点,高陵纪委主动出击,通过公车租用管理办法堵塞了腐败漏洞。

管理办法规定:租用车辆10天以上的,需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后方可租用。租用车辆要严格执行“六个不准”,即不准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年租金不能超过4万元,不准租用高于“双18”标准的车(排气量1.8升、价格18万),不准为领导固定使用,不准租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车辆,不准将租用车辆用于婚丧嫁娶、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针对落实情况,高陵县纪委将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租用车辆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直接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

目前高陵共审批租用车辆13辆,其中5个单位的租车方案被责令整改,2个单位的租车申请被否决,共节约财政资金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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