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纪委被省纪委确立为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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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纪委下发通知,确立西安市莲湖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为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这是莲湖区在全省各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标志着莲湖区案件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莲湖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在全省首创特聘助审员制度,不仅能有效充实案件审理工作力量,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而且也给外部监督提供了一个平台。审理工作联系点的确立,是省纪委对莲湖区纪检监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莲湖区今后工作的鼓舞和鞭策。它必将推动莲湖区案件审理工作由简单的一般审理向加强调研、制度创新等全方位、深层次的审理工作转化,促使案件审理工作驶入快车道。

 

    2011年,莲湖区纪委监察局将以此为契机,超前谋划,创新工作,珍惜荣誉,不辱使命,实现工作新跨越,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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