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成立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高陵县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委局主要领导担任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将全县8个乡镇、2个管委会划分为两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设立一个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任组长,协作区内的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成员。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阵地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每个乡镇成立了纪检监察室,明确了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并组织对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2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同时,为确保协作区有案可查,制定了违纪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负责对委局受理的信访举报进行筛选和甄别,确定处理方式,拓展案源。现已初步摸排乡镇案件线索1起,正在组织人力进行初核。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