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成功搭建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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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高陵县按照“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县党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将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统一进驻县党政服务中心,全面搭建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实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集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是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党政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工作,决策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管委会主任由一名副县级领导兼任,成员由对公共资源交易具有法定监督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党政服务中心,为正局级建制,与县党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党政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协调和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的成立,实现了监督从“无力”到“有力”的跨越,有效遏制了源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四位一体”运行,力促阳光交易。将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中心统一进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对外办公,其人员编制、工资、业务、职能等保持原部门不变,交易中心负责交易活动的运行规则,实行“法人单位负责、职能部门监管、统一进场交易、收入上缴财政”的四位一体运行模式。这一模式把“分散式办公”集中到了一个平台“统一办公”,实现了信息、场地、交易方式等公共资源的共享,节约了交易成本,增强了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三是建成“一网、两系统”,实现软件硬支持。一网是对现有高陵县党政服务中心外网进行规划改造,增加公共资源交易模块,全面公布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开标公告、中标公告等内容。两系统分别为电子监察系统和业务运行操作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能够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土地招牌挂流程、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流程以及交通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其外设专线连接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领导办公室及监督科电脑,可随时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情况。业务运行操作系统主要运用招投标业务统一监管软件,规范操作程序,凡法律法规明确的程序、标准等,均通过网络程序自动设限,网络系统对每一笔新的业务自动分配、实时监督。

 

  四是坚持“四个原则”,确保公平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统一进场原则、管办分离原则、规则主导原则、依法监督原则”等四个原则,把招标投标相关的监督、中介、交易服务活动公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上,形成了资源单位、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业交易机构协调一致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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