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多项举措强化信访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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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纪委监察局为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优化举报环境,有效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核查效率,结合实际制定 多项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了信访举报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高陵县纪委在多项制度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及12388电话举报方式畅通无阻的情况下,为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主办的高陵县泾渭阳光365网站中开通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12388”、“四风举报热线”及“四风曝光台”板块,创建二维码举报平台,在县党政服务中心及46个纪检监察组织设立信访举报窗口及举报箱,并将点名接访制度与巡回下访合理结合,由分管领导带队,每月至少两次对各镇街管委会进行下访,方便群众反映。

二是快速处理举报。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由指定工作人员填写《来信来访阅办单》,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做好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呈请领导审批,批后应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在当天完成。

三是及时上报结果。出台《信访件督办“三卡一谈”制度》,要求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交办的信访件限定报结时间,由县纪委负责跟踪督办,并将各单位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目标考核;同时县纪委严格自身要求,对上级交办的要结果件都能够快速查办,并按照要求时限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调查处理结果,按时报结率达100%。

四是适时反馈情况。县纪委按照实名举报“三反馈”的原则,要求承办单位对每一件实名举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阶段向反映人做出反馈。在初核时约见举报人,告知是否受理、受理依据、办理时间、信访问题的承办单位、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调查过程中,对举报人提出的新线索进行补充调查,向举报人进行二次反馈;信访问题办结后,按照“谁主办、谁回复”的原则,由承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确保信访问题“零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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