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力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涌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共派出8个巡察组、1个选人用人检查组,分别对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等9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市教育领域、扶贫领域和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作风开展专项巡察,对市房管局开展“机动式”巡察,对11个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卢力群指出,本轮巡察,各巡察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守责任担当,坚持工作标准,认真履行职责,依规依纪开展巡察,找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了一批重要问题线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较好地完成了市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卢力群强调,各巡察组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底稿制度,对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办要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汇总,找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使各组的报告重点更加突出,问题线索更加清晰,整改措施更加有效,处理建议更加准确。要按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办法》要求,依据这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处理意见,做好问题线索的建账和分类处置调整工作。
卢力群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要加强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实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对比分析周报制度,对限期未办结和问责不到位的线索发函督办。要把巡察反馈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步和关键一环来抓,做到问题反馈原汁原味、客观准确,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真正体现政治站位高、问题分析透、整改意见实的要求。要加强对区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压紧压实区县党委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西安市纪监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