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三举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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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同志在今年2月份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不能作为此次提拔的候选人……”这是彬州市纪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彬州市纪委在干部任用、村级换届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去年以来,共回复意见680人次,否决21人。

“严”字当头,把好程序关。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分管副书记牵头,组织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党风政风室等相关科室进行联合会审,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问责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提出综合意见由分管副书记签字后办公室加盖公章正式回复,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实”字为本,把好意见关。对于有线索反映和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分类处置。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收到来信、举报,正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的,建议暂缓使用,待查清问题后再作答复;对收到信访举报,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或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提出不宜使用的建议。

“责”上加压,把好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彬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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