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扫黑 铁腕除恶

——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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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武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步骤,深化严打举措,重拳精准打击,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一些黑恶分子、村霸恶痞被依法严惩,维护了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2018年,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排名全市第一。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线索178条(其中县扫黑办受理摸排76条,公安机关摸排101条,市公安局转办1条),侦办涉恶类刑事案件199起,破案159起,抓获涉恶犯罪作案成员49人(其中刑事拘留47人,执行逮捕36人,移送审查起诉2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540多万元、作案车辆6辆;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从中破获刑事案件15起,抓获团伙成员26人;侦办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从中破获刑事案件6起,抓获团伙成员13人,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高点站位,全面安排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批示安排。2018年以来,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委书记12次、县长4次分别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批示。2019年2月1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对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政法各部门、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先后印发了《长武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捕工作衔接办法》《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项工作制度》《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办法》《长武县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管理规定》《长武县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体系,规范了工作运行。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感染群众、发动群众”的基本思路,多途径、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宣传发动中,采取组织宣传活动、播放普法电影、发放宣传品、群发手机短信、张贴扫黑除恶公告、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录音、悬挂横幅、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县镇驻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等方式,立体化开展宣传发动工作。2018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多次、放映法治电影120多场次,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4000多份,设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300多个。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地址、举报邮箱。借全县召开“两会”之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了致全县“两代表、一委员”的一封信,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3000份,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300多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5000余册,组织宣传车宣传500多次,乡村大喇叭宣传2000多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提袋2000多个,推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5000多条,利用单位、商家LED显示屏、出租车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工作标语。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扫黑除恶通告2个月,县镇干部累计上门入户开展宣讲工作近3万多人次,通过宣传普法,全面发动群众,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扫黑除恶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局面。

依法严惩,坚决打击处置。针对排查收集线索,长武县扫黑办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办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限期上报办理结果。对核查属于一般民间纠纷的,要求限期办理;对属于行政执法不到位的,要求行政执法单位严肃执法到位,涉及违法的,依法书面向司法机关移送移交,进入司法程序,依法严肃打击处理;对可能涉黑涉恶的,由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侦办力度,必要时协调检察院提前介入,一并侦查,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特别是去年省市扫黑办移交的“崔某扫黑涉恶线索”,县扫黑办经过近一个多月的全面核查,形成了调查报告。随后,为了给反映群众一个满意答复,由县扫黑办牵头,召集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相关镇村负责人,组织召开了调查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和调查处理通报会,确保调查情况真实、分析研判处理措施得当。同时,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义,责令县国土局依法诉讼、收缴违法违纪所得,从严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18年以来,县扫黑办共排查受理线索76条,经甄别属于一般矛盾纠纷26条,其余50条,核查处理完结43条,剩余7条正在核查处理当中。核查处理完结的43条线索中,警示训诫3案3人、党纪处分1案2人、行政拘留2案5人、判处有期徒刑1案1人、责令停工1案、调解处理4案,经核查反映情况失实3起。

深挖彻查,多方收集线索。牢固树立“有事都是从无事来的”理念,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余地”的原则,实行县级成员单位、政法各部门、镇村(社区)联动机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对照涉黑涉恶29种情形,在各自辖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上报各类线索29条。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党员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完成了对2015年以来受理的信访问题举报“大起底”,从中发现问题线索3条,经进一步核查均失实,未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由公安局负责,按照派出所管辖区将全县划分为7个摸排区域,组织工作力量深入133个行政村、社区及厂矿企业开展线索摸排,。对全县KTV、宾馆饭店、网吧发廊、洗浴按摩等11类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场所重点进行摸排,发现问题线索101条,涉及村级组织建设、缠访闹访、征地拆迁、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土地纠纷7个类别。县扫黑办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成员单位报送等形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共收集各类举报线索76条。

综合治理,规范行业秩序。2018年8月,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业治乱、“六反十大”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县各重点行业牵头部门抓早动快,迅速行动,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防范金融风险、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整治、推进项目建设、巩固基层组织政权、规范信访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利益、基层反腐、拍蝇、净化社会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县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起,涉及11人,讨回拖欠工资204万元;办理了高家堡煤矿压煤区搬迁工程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检查食品药品个体经营单位205家,责令整改11家,处罚违法经营个体单位8家;检查学校校园周边环境123所;整治经营摊点8个;共立“两抢一盗”案件46起,破案31起,抓获非法犯罪分子13人;成功破获省厅挂牌督办的“4.20”特大盗窃保险柜财物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规范了行业秩序,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固本强基,筑牢基层堡垒。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策,由组织部、民政局负责,结合村“两委”会换届选举“联审”、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对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操控“两委”选举、染指基层政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摸排,目前全县15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已全部整建完毕,收集问题线索6条,经县扫黑办分析研判,均不属涉黑涉恶范畴。结合“主题党日+”和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引导广大农村党员旗帜鲜明的反对黑恶势力和涉黑犯罪行动,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由县妇联、司法局负责,结合“三.八”妇女节、“七五”普法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适形。

加强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54人,按照“随时安排、一案一组、一事一查、一查到底”的原则,组建扫黑除恶工作组,负责专案办理工作。抽调9名民警,组建了扫黑除恶大队;从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单位抽调8名业务骨干,充实了县扫黑办,县扫黑办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道、举办受理、调研督导、综合治理5个工作组,并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职责要求。落实办案用车1辆,县财政每年列入预算30万元的工作经费。去年以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扩大)会11次、推进会4次、点评会1次、案件分析研判会2次、线索研判会1次、案件通报会1次、业务培训会2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期,县扫黑办抽出两周时间,围绕省委督导组督导咸阳反馈问题,采取“当日督导、次日反馈”的方式,兵分两组,趁热打铁,深入各镇(街道)、公安基层派出所、成员单位,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反馈问题逐一销号清零、落到实处。(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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