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纪委监委紧握“戒尺”精准问责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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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近日,礼泉县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结合礼泉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印发《礼泉县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支持县纪委监委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脱贫攻坚底数不清、措施不实;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帮扶履职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不得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脱贫攻坚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不落实一岗双责,本单位扶贫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突出,扶贫领域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等七个方面的44种情形实施精准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暂行办法》规定问责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对单位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个人的问责有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问责程序:对违反《暂行办法》应当受到问责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属于影响考核结果的,由县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实施具体的问责工作。

《暂行办法》出台后,该县纪委监委认真摸排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已对2名责任人按程序实施了精准问责,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礼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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