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夯实主体责任 让处分决定执行顺畅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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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担不起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就必然要打折扣,其惩戒和警示作用就会‘打水漂’,就会助长个别党员干部破纪违法的侥幸心理,严重损害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该县2019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较差的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和整改发现的纪律处分执行“打折”、“欠账”问题。为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不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督查组,对2019年以来全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坚决打通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

紧盯执行问“果”。据悉,督查组此次深入各单位分五个步骤核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一查处分决定的签收情况,看是否按规定送达本人;二查本人所在单位宣布执行处分情况,看有无《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三查处分决定是否装入组织、人事档案,看受处分人员职务、工资是否按规定作相应变动;四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五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是否按规定标准降低工资。截至目前,督查组共发现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调整不到位、扣发年度绩效奖不及时等3类11个问题。

紧盯整改问“责”。督查组第一时间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未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单位,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尽快列出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对拖延不办、执行不力的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确保执行工作无死角,防止纪律变成“稻草人”。针对整改情况,督查组适时开展新一轮“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格问责。

紧盯警示问“效”。为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让“局外人”变成“案中人”,督查组结合廉政风险评估,对存在的典型性违纪违法问题,督促所在单位,把处分决定宣布融入警示教育,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帮助案发单位总结查找在干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漏洞。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点评、一案一教育,以身边鲜活事例为教材,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目前已有8个镇、21个县直单位党组织把警示教育大会开到案发“现场”。

紧盯回访问“暖”。督查组以本次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核查为契机,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工作,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台帐。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在镇办的,由镇办党委进行回访;在县直单位的,由县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回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并在受处分人员影响期满前,督促相关党组织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好教育关怀回访工作,让受处分人员既感受到监督执纪的力度,也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三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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