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五个重点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开展。2020年1—3月份,旬邑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重点专项领域违纪问题11件14人。
拓宽监督方式,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县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常念“紧箍咒”,打好“预防针”。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瞄准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茶、公车私用、违规赠送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习惯性、顽固性、反复性的沉疴陋习,做到节前早提醒、节中抓检查、节后严问责。创新“痕迹倒查”“账目倒查”和“发票倒查”的方式,紧盯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执纪。1—3月份,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农村基层干部1人;诫勉谈话1人。
抓实专项督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4月2日至13日,旬邑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督查室派2个督查组对除“八办三组”以外的44个县级部门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督查。督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直接到单位,实地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脱贫攻坚知识测试;事后深入各部门帮扶贫困村对照村级资料看是否与部门相一致等方式对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认真抓好整改。对发现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于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1—3月份,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件6人,实施第一种形态21件,其中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5人。
完善监督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主动加强与巡察、公安、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要求每月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问题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始终保持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规和职务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扣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准突破点,开刀去疾,重点查办一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件。1—3月份,环保领域实施第一种形态15人,其中提醒谈话8人,诫勉谈话7人。
突出督查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整治联系群众、服务企业中作风不实、对企业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督促各部门根除损害营商环境“病症”,为企业提供“马上办”“一次办”等优质高效服务。同时该县制定下发了《旬邑县纪检监察系统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的3个小组,深入全县各职能部门和镇办,走访县域内各大小企业和各镇办街道,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资金监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检查摸排。针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薄弱环节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腐败易发环节,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行贿受贿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守住政商关系的纪律底线。
严格执纪问责,持续有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托廉政文化建设平台,在廉政文化馆展览扫黑除恶农民画10余副,廉政文化广场展示扫黑除恶展板3副,涉黑涉恶问题曝光台1副,廉政文化一条街展示扫黑除恶宣传橱窗10余副,营造浓厚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同时县纪委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与政法机关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相关主责部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执法司法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及不按照线索移送机制要求通报情况、移送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1—3月份,全县共查处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公职人员4人。(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