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四风”,兴平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节点,坚持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早排查,严防“节日病”,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纪律规定早提醒。运用好节前廉政提醒函,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抓常抓长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1800余条,提醒党员干部牢记党纪法规“高压线”,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崇廉拒腐,廉洁过节。
自查自纠早预防。组织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组对归口监督单位节前自查自纠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提醒函、节前谈话、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整改问题16件。
典型案例早警示。用足典型案例“活教材”,以上级纪委监委印发以及本地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利用“党风廉政学习群”等平台,抓细抓实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印发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9起,印发本区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起,利用今年查处的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做细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免疫力”,筑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防火墙”。
四风问题早排查。紧盯关键节点、关键系统、关键领域,开展好节前“四风”问题排查工作。今年以来,联合税务、市场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发票倒查,系统排查发票660余张,公款消费存疑线索23条;深入排查窗口单位节前工作作风问题,督促问题单位落实整改5件,严明节假日作风纪律。同时,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广泛收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