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武功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调度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切实解决基层镇办(社区)办案人员短缺、力量分散、破解熟人社会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基层快查快结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以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有关部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镇办(社区)纪(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承担协作区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各类涉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调查处理,重要监察事项的组织实施。通过集中统一领导,集中统一调度,从客观上减少和避免了办案阻力和干扰因素。
优化办案主体。按照职能相近、地域相邻、优势互补、便于协同调度的原则,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纪检监察机构数量,将全县12个镇办(社区)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建立了由60余名办案人员组成的执纪审查人才库,由联系镇办(社区)的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室具体指导;协作办案根据案情需要,明确主办单位和主办负责人,重大案件由县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指定有关纪检监察室牵头主办。
强化分析研判。成立专门的问题线索研判工作组,对受理问题线索进行筛选后,对案情比较复杂、发案单位查处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案件线索,基层纪委受理后查处确有困难、需要回避的案件线索,县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审核,交由办案协作区按照程序依法依纪处置,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登记备案,建立台账,对账销号。
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走读式”查办模式,初核和审查调查务必在镇办(社区)谈话室或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进行;协作区办案期间的办案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人员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为办案主体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保障,以镇办(社区)纪(工)委为办案主体的,由各镇办(社区)保障。切实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凡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保证抽调人员办案时间,抽调期间不得随意召回或安排其他工作。严格月考评通报机制,实行年终评比奖罚,不断激发工作内生动能,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武功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