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守初心、恪守匠心,在制度机制、理念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上锐意革新,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职能定位,打好“工作专班”组合拳。为有效解决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多、力量分散等问题,探索建立专项监督检查“专班化”工作机制,针对疫情防控、粮食购销、环境保护、换届风气等专项监督重点工作,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明确由县纪委监委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专班负责人,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具体落实,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有效提升执纪监督工作质效。
完善监督体制,下好“派驻改革”先手棋。进一步深化派驻改革,创新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模式,由各包抓监督检查室承担“派驻工作办公室”职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并统一派驻制度规范、业务管理、工作安排、力量调配,有效解决了派而不统、力量分散等问题。同时,对派驻机构充分赋权压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使“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79人次。
激励担当作为,传递“关爱行动”正能量。针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的在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中因失职失责受到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面谈回访、电话回访、委托回访等形式,开展关爱回访行动,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新奋发有为,从“有错”向“有为”转变。2021年,共回访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121人。(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