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长武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疫情期间参加聚集性活动作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主动带头、作好示范。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坚决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疫情防控要求。同时,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配合落实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等人员的宣传引导、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疫情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各项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管住本单位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靠前监督、严格执纪。立足职责,根据当前疫情防控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等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等规定的,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长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