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满意,拖欠我们的工程款终于下来了,特别感谢市纪委的同志。”日前,兴平市某广告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
今年初,兴平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某镇拖欠某广告公司工程款的信访件后,立即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认真核查,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核对,已结清全部款项。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持续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聚焦重点信访问题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上热下冷、信息沟通不畅、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全程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跟踪协调机制,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登记、转办、督办,用心用情办好群众的‘关键小事’。”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兴平市纪委监委对来访群众的详细信息和反映的问题,采取专人负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的形式,做到精准分类、精准录入、精准分流。同时,依托检举举报平台来访举报系统,借力信息化手段,及时分流处置,尽快反馈结果,由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处置到位。此外,持续拓宽宣传渠道,线上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须知、举报受理范围、信访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不予受理事项》《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与义务》《信访问题服务指南》等制度,确保群众少走弯路。
为提高信访件办理质效,兴平市纪委监委严把“分流处置关、办理质量关、举报反馈关”,明确规定办理时限,对上级转办信访件当天签收并登记,做到当日呈报领导签批,当日作出分流处置意见,5日内转交承办单位。另外,对实名举报的反映人实行“三告知一反馈”工作,要求对每一件实名举报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阶段向反映人进行告知反馈,并进行台账管理。对群众反映问题未全部回应、反映问题未查清、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未落实的一律打回、限期重新办理。今年前三月,兴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3件次,较上年度同期下降17.70%。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持续深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工作,不断提升分析报告的参考价值,为领导决策服好务。”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