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强化村级巡察 剑指百姓身边“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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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您今年的公益林补助款收到了吗?”

“您知道公益林补助款发放的标准吗?”

“村集体的公益林补助资金用在啥地方,都在村上公示了没有呀……”

不久前,淳化县委第二巡察组接到了十里塬镇三里塬村村民刘某反映该村公益林补助资金不知去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县委第二巡察组立即开展巡察,走访了解情况。据了解,群众反映的相关情况村上没有公开,群众有疑虑,加之村干部解释不及时不清楚,引起群众不满。同时,巡察组还发现,该村2019年的公益林补助资金未入账,而是存在副主任名下,用于村务支出。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出整改建议,并派专人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集体补助资金由个人保管的问题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

这是淳化县在村级巡察工作中着力解决群众难题、增加群众获得感的一个缩影。

为把巡察利剑直插最基层,淳化县坚守人民立场,通过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交叉式等方法,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听取意见、发现问题、收集线索,把巡察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

“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巡察前,巡察组结合村组实际,围绕群众痛恨的、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出巡察清单,确保因村施策、有的放矢。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当前农村实际确定村级巡察在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三资”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10个巡察重点,对接民政、人社、财政、农业等重点涉农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做到底子清,问题明,手中有料。重点聚焦脱贫攻坚等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巡察后,及时将问题以清单形式向乡镇和村同时反馈,明确各镇办党(工)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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