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三原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通报曝光工作制度,有效助推全县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通报曝光的对象为县、镇(街道)两级机关及职能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直管单位、村级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通报曝光内容为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有代表性的案件,顶风违纪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及典型案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影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问题(案件)。
《通知》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着力推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和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常态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印发的通报,须在印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委机关组织部备案;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如实填写违纪违法案件季度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末月25日之前报送组织部。
《通知》强调,廉洁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支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用好通报曝光利器,对典型问题进行“亮相揭丑”,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问题34批次46人次。“我们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精选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切实传导压力和责任,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规守纪。”三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