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做深做实“政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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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未收到有关该同志的举报。”日前,兴平市纪委监委向市委组织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对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体检”。

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带病调动”等现象发生,兴平市纪委监委出台《中共兴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将提拔任用、晋升职级、因私出国(境)、评优评先等情形纳入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事项范围,旨在通过廉政档案“动态问诊”、从严出具“体检报告”,做深做实“政治体检”,对相关人员廉政情况进行精准“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同时,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兴平市纪委监委实施“1+4”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问责处理等重点内容,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分别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征求意见,对被核查对象进行全面扫描、联合把脉、综合研判。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建议,并报请相关领导审核签批后,正式函复报送单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造成审查结论失实,市纪委监委按照“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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