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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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长武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长武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长武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指出,在省市纪委监委、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长武县监察委员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权由法定、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依法用权,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法治思维推动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报告强调,长武县监察委员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发现问题、把握政策、作出处置上强化法治思维,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证据关,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民心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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