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兴平市开展“两个责任”年度考核工作。
据悉,为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兴平市纪委监委制定《2023年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评定等,聚焦党委(党组)在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逐项评分。
为有效整合考核力量和资源,本次年度考核由兴平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成立11个考核小组,对全市13个镇办、67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大会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有效做法、经验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全面了解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履职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通过考核,我们能够及时掌握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做到‘立行立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盯‘关键少数’履职情况,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