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筑牢粮食安全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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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护航粮食安全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牢牢把握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盯各项工作任务,提前谋划部署、深挖粮仓“蛀虫”、健全完善制度,确保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提前谋划部署,凝心聚力再提升。咸阳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刻认识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紧盯存在问题和在办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梳理出未办结问题线索11件、未整改到位问题10个,针对问题分析研判,一对一跟进查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取得成效,线索处置规范高效。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确保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督促指导13个县市区牵头单位、3个市级部门及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深挖粮仓“蛀虫”,以案促改强警示。彬州市物资和储备局原局长王某因涉嫌贪污、行贿、受贿犯罪被采取留置措施。王某是咸阳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彬州市查处的涉粮腐败“窝案”中落网的“粮耗子”之一。该案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29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了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咸阳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彬州市对该腐败窝案进行系统剖析,并撰写案例剖析材料,举一反三,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警示教育26批次707人,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咸阳市纪委监委把查办案件作为整治“先手”,充分发挥“室组”“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贯通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方式,注重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粮仓“蛀虫”。目前,咸阳市共办理问题线索88件,立案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组织处理2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开展警示教育219批次8165人次。

健全完善制度,制约权力堵漏洞。“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吴粮油购销公司经理牛某和会计张某,在2019年储备粮轮换过程中为了工作便利将售粮款1978622.6元私存的问题,迅速立案审查调查,针对存在的财务风险隐患,督促相关粮食企业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兴平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兴平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以案为鉴、查漏补缺,修订《企业粮食购销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厘清粮食购销企业岗位职责,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堵塞运行漏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中,咸阳市纪委监委以增强制度执行力为目标,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44件,其中,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方面28件,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粮食监管责任方面118件,涉及粮食收购、存储、销售及其他环节98件。(咸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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