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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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该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资料,为我的亲属谋取相关待遇,我为我的行为深深地自责和后悔,我愧对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向口镇中心校退休人员雷某某宣读处分决定时,雷某某诚恳说道。

此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在处理一起信访问题中,发现口镇中心校退休人员雷某某,在口镇中心校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打印、私盖公章、擅自修改原档案等方式伪造资料,为其妻子、弟弟、女儿谋取曾民办代课人员工龄补助及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14283.44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雷某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资金也被悉数追缴。

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泾阳县纪委监委结合雷某某案件办理情况,打出一套“组合拳”。在审查过程中,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签字审批、监管、材料审核、公章管理使用等多个廉政风险点,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重点监督内容,突出对症施治,按照“查案找病下药”的思路,向有关职能单位“一把手”下发履责提示函,要求案发单位针对典型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发现普遍性规律,找准干部成长和履职中的风险点,找“病灶”、查“病因”、开“药方”,以案促改, 建章立制,切实达到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净化一片领域的目的。案件办结后,由一名委班子成员牵头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工作组,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有关案情,宣布处分决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

“雷某某违纪案反映出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心存贪念,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归根到底是因为纪法意识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特别是党纪法规教育。帮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升他们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强化正面教育,以榜样的力量传递做人为官的正能量;用好反面教材,以案警示教育‘后来人’,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预防在先、教育在前的作用。”泾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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