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政治引领,制定出台《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等制度措施,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并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做实日常监督,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场所,坚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印发纪律要求规定,发送廉洁提醒信,通报典型案例,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联合财政、市场监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借过节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不正之风,2023年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问题44件,督促整改35件,立案1件,批评教育帮助11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健全制度机制,印发《关于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县车改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使用、处置和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或公示有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坚决杜绝存在问题纠而不治、治而不改。(长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