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旬邑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对村居“两委”、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单位中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分年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编印履责纪实手册,聚焦容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权力事项,明确权力清单,让党员干部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怎么做。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构建网络、电话、信件等多种形式的问题反映渠道,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保证群众的呼声能传达到位,问题能真实反映。实现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完美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用好“室组地”联合监督机制,督促各镇办各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一体推进“微腐败”惩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三资”、低保、帮扶资金等在使用过程中公正透明,确保村干部不在其中侵占挪用、贪污私分。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综合日常监督检查、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多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微腐败”,对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2023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9个,处分60件64人,第一种形态处置81人次。
“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儿。”旬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助力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