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规范选人用人流程 持续优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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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纪(工)委在选用纪检监察干部时,身份为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坚决杜绝非党员、受到过行政处罚人员进入纪检监察岗位……”近年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对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整任用明确准入条件,规范操作流程,不断优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着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出来,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县委选拔人才做好支撑。2021年,该县纪委监委探索运行了AB角工作制度,每个岗位均由2人承担,分为A、B角。A角对岗位工作负主责,B角协助做好该岗位工作。互为AB角的双方,其中一方缺位则由另一方补位。该制度实施以来,一批B角干部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并为培养后备干部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2名B角得到进一步使用。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经班子成员实名推荐、研判会分析研判,确定拟进一步推荐使用的后备干部。2021年以来,共向县委推荐正科级领导干部6人、副科级领导干部8人。通过招录、遴选、调动方式,充实纪检监察干部14人,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源头活水”;3次对21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既有效防止岗位疲劳,利于干部成长,又有助于培养纪检监察工作“多面手”,有效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出台《三原县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长效机制,用好强化容错纠错机制,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鼓劲撑腰,让其大胆实践,积极创新,通过高质量的干部队伍,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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