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基层案件在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环节仍存在薄弱点,部分案卷存在主体材料签收不规范、调取证据未注明原件出处及取证时间等问题。”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通过直面问题、剖析根源,倒逼办案人员强化规范意识,健全案件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推行“开门评查”机制,打破传统封闭审理模式,通过交叉互评、集中复盘、多维度剖析等方式,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办结的案件开展全方位评查。组建由审理室牵头、14名业务骨干参与的专项评查组,依据《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度规范,重点核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规、处理是否恰当、执行是否到位。截至目前,已对195件案件进行“深度体检”,发现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6类175个,形成问题清单并全部督促整改。
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一反馈、一问题一整改”机制,向承办单位制发整改意见,同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本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验收标准,对整改滞后的单位进行“一对一”督导。评查结束后,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复盘会,选取代表性案件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结合评查结果开展靶向培训,实现从“个案整改”到“系统提升”的转变。
此外,为深化评查成果转化,该县纪委监委梳理提炼案件办理中常见易错环节,结合新修订的监察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模拟案卷》,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实操指南,推动形成“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明确化”的办案模式。通过构建“评查-整改-规范-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放大评查成效,切实推动案件办理质量与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双优化”。(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