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委巡察办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每次巡察工作开展前,各巡察组深入研究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制定详细的巡察方案。通过收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信息,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加强巡前培训,邀请业务专家、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授课,提升巡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熟悉党纪党规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为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各巡察组在发现问题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注重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和甄别,按照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一般性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行立改。在研判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问题定性准确。
此外,各巡察组在巡察结束后,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举一反三,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提升相关单位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实现了巡察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原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