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县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本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养老服务资金,却因心存侥幸违规滞留坐支财政收入,损害了特困老人的切身利益,我深感自责与愧疚,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向泾阳县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宋某宣读处分决定后,宋某懊悔地说。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县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宋某在任职期间,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违规滞留并坐支应当上缴财政的社会代养人员费用,将这笔资金用于给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费、劳动补助费、生活补助费、节日补助费等支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资金监管风险。最终,宋某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违规资金已按要求规范整改,纳入财政统一监管。
为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养老服务机构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调取财务账目、核查资金流向、走访特困老人等方式,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资金滞留坐支、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等违规违纪问题,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3件,立案审查调查21件21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完善资金监管、审批拨付等14项制度。
为保证整治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督促民政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同时,督促民政、财政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紧盯问题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集中整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精准监督守护好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泾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