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兴平市纪委坚持宣传教育、责任明确、监督执纪、问责追究“四个到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自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行动以来,1-7月份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34件,立案11件,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2人,保证了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是宣传教育到位。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槐里大讲堂、微信学习群、党校培训、基层组织“三会一课”等阵地,有针对性地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进行扶贫领域党纪党规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攻坚工作环境。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利用以案说纪的形式,加强专题警示教育,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根基。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实行责任清单式管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对平时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实行每季度向党委和纪委分别报备,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先后开展了清理核查低保对象“回头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危房改造补助、村卫生室财务等突出问题整治,集中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挂号交办、限时办结、结案销号,严查快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三是监督执纪到位。兴平市纪委成立扶贫工作督查组,由市纪委两名常委牵头,抽调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组长,选派专人对全市承担“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各镇(街道)、各扶贫工作队进行督查,同时对各村1/3以上贫困户的脱贫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事实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对镇(街道)13个部门的领导班子开展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专题提醒培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作好扶贫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镇(街道)、“八个一批”的13个部门建立了廉政风险点台账,制定了管控措施,不断建立完善防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对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3类20种情形,严肃查处,严厉问责,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是问责追究到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整改,对镇村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不力,扶贫措施不精准,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帮扶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同时,建立直查快办机制,凡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从快查处、从严问责,及时通报曝光,真正把扶贫工作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促进一方”的效果。案例1:桑镇宋庄村两委会委员、村委会会计李文贵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向3组的李忠义、李坐稳、4组的康乃妮、5组的张小些等四人分别收取2000元感谢费,合计8000元现金。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在政策扶持事项中明显侵害了群众利益,行为上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105条之规定,经桑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决定,给予李文贵党内警告处分。案例2:2017年7月7日下午,张耳村支部副书记宋雷刚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按时坐班。在周一(2017年7月10日)市级领导检查精准扶贫工作中对相关资料进行抽查中,宋雷刚的资料一塌糊涂,受到市级领导的严厉批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宋雷刚身为张耳村支部副书记,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按时坐班,在市镇两级检查中贻误工作、玩忽职守情况属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对宋雷刚进行谈话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