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4日起,实行统一管理后的咸阳市直部门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将接受一次任职来的全面考核。主要是对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今年以来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6项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重点是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及领导班子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协助所在部门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为此,咸阳市纪委派出12个检查考核组,考核将采取纪检组长个人述职述廉、召开所在部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和部门“一把手”谈话等形式进行。
文章来源:咸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