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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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以来,淳化县全县12个镇区洪涝、塌方等地质灾害比较严重,人民群众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为了确保洪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及捐赠款物及时到位和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淳化不断强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对救灾物资和捐赠资金实行了全程动态监管。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做到统一收支、统一核帐,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切实用在灾民身上。

 

    二是实行 “三公开”运行。1、公开捐赠情况,通过张榜和在县电视台公布的形式,公开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管理情况,确保捐赠物资符合捐赠人意愿。2、公开受助对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初步确定的受助对象张榜公布,县监察、审计部门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在未接到任何投诉的情况下实行救助。3、公开款物发放,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是推行“实名制”发放。在发放救灾款物时,县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受助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领取,对于行动不便不能直接领取的,工作组下村入户,核实对象后发放,坚决杜绝“代领”、“冒领”问题的发生。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款物12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问题,使广大受灾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温暖”。

 

文章来源:淳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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