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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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全区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增强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程序和环节,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确保全区“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近日,渭城区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议,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培训。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一般由2至4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具体人数视行政村经济发展情况和村民人数按比例确定,并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二是制定选举办法。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村的具体选举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各镇办的指导下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拟订,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选举办法要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式,村党组织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经各办镇党(工)委对候选人任职条件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至少在正式选举前五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中应确保1人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除列为候选人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村出纳(报账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得列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引导、鼓励、支持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是组织投票选举。由村民大会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未当选人员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宣布,并报各镇办备案。


   四是对候选人(自荐人)和村班子结构提出要求。明确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制度,竞职承诺内容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
 

 

文章来源:渭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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