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好扬帆
——永寿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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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咸阳市纪委六届七次全会上传来喜讯,在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各县市区四项业务工作考核中,永寿县取得了3项第一和一项第二的历史最好成绩。笔者寻着他们工作的足迹,采访到了一件件该县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据悉,去年以来,永寿县紧紧围绕中省市纪委全会安排,不断创新“366”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具有永寿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品牌,全县上下积极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狠抓经济中凝聚力量,在抢抓机遇中谋求发展,在真抓实干中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呈现出平稳运行、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宣传教育构筑“不想腐”思想防线。积极拓展宣教工作平台,重大节日前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在全市率先开通了“清风永寿”微信公众号,共发送72期214条;全面启动了廉政教育基地,102个单位7500多名党员干部先后参观学习;对《永寿廉政网》进行了改版升级,增设了学思践悟、纪律审查等栏目,发布信息860多条;向500多名领导干部发放了新《准则》和《条例》单行本,组织36个基层党委75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两项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廉政书画征集评选活动,共征集作品310多篇(幅),择优在全县予以展出;完善了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机制,去年共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秦风网》等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38篇,纪检监察信息被省纪委采用编发4篇、市纪委采用编发18篇。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连续十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连续六年名列全市第一。

强化约束完善“不能腐”工作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商场、饭店、单位公车封存点、高速路卡口,采取专项检查、交叉检查、明查暗访、发票倒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去年共开展集中明查暗访29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0起26人。建立了《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查处违纪人员1名;出台了《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暂行规定》,43名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事宜进行了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并向县纪委作出书面廉政承诺。组织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选定20个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对不作为、慢作为的2个单位下发了行政效能监察告诫书。

有案必查提升“不敢腐”震慑威力。为方便群众投诉,推行了以“巡回下访车、免费信件、免费电话、网络举报、点名接访、信访信息员”为载体的民情直通车制度,这一成功经验在全省予以推行,该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去年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该县认真搜集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分解核查任务,实行常委包抓、负责室联系、办案协作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核查处理,立结案58件,党政纪处分80人。整合办案力量,调整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办法》,推行了成员单位向县纪委报送案件线索月报零报告制度。组建了35人的办案人才库,遇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纪委在人才库中随机抽调。在全县成立了6个办案协作区,实行县纪委常委负责、区域内人员调配的工作机制,协作区办结案件15起。重新修订印发了《纪检监察办案文书》,以案为例,统一了16种文书式样,规范了办案流程;开发了电子笔录软件,全县实现了办案笔录电子化。去年,全县共初核案件187件,了结41件,立案127件,结案126件,处分177人(科级18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人,实施警示训诫190人,该县纪律审查工作在去年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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