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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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邑县在贯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察、集体谈话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取得明显成效。5月11日,首次对新拟任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为了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加强干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旬邑县纪委、组织部及时印发了《旬邑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对考试内容、时间、组织实施、试题抽取、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巡视监考、评分制度和结果运用等做了明确规定。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组织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确定专人,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制定印发了考务工作手册,对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职责、纪律规定、时间安排、试题保密、监考人员守则、监考程序、监考人员库、考生守则、阅卷评分人员库和工作制度等19项内容做了详尽的安排,确保了考试工作万无一失。近期,旬邑县还将对拟享受副科待遇的22名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文章来源:旬邑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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