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寿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中省市县纪委全会总体部署,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采编和报送反腐倡廉信息和宣传稿件,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信息和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为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中省市级新闻媒体共刊发稿件367篇,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6篇、省纪委《党风与廉政》杂志5篇,《秦风网》76篇,《咸阳日报》71篇,《咸阳廉政网》187篇,纪检监察信息被省纪委采用编发4篇、市纪委采用编发18篇,较上年度同比增长23.9%。该县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两项工作均名列全市第一。同时,该县对2016年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信息宣传报道。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不断加大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纪委《党风与廉政》、《秦风网》,《咸阳日报》、《咸阳廉政网》上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基层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寻找差距,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力争在刊稿数量和质量上有新提升。每月要向县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不少于3条,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3篇。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信息报道质量。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知己监督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策划选题,及时挖掘典型,总结工作亮点,认真组稿投稿,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快节奏地开展信息和宣传工作,真正使这两项工作起到宣传自身、交流经验和提高工作的目的。
三是严格考核,确保任务落到实处。2016年,该县纪委将严格按照《永寿县纪检信息和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区、各部门的稿件刊发采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积分管理,定期通报,奖优罚劣。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等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计30分;被《党风与廉政》、《秦风网》等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计20分;被《咸阳日报》、《咸阳廉政网》等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永寿廉政网》、永寿纪检监察信息采用的每篇计3分;每上报一篇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