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信访案件督办工作作为指导基层、解决民生、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信访室具体承办、各办案室和基层纪委、纪检组共同参与的督办工作格局,确保了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一抓到底。为使信访案件按期、优质结案,县纪委监察局区别情况,确立了五项督办重点:一是超过报结期限的信访案件;二是已经回报结果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不能结案、需要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的案件;三是久拖不决或互相推诿、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四是领导批示要求尽快反馈情况的案件;五是其他需要及时了解查处结果的信访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信访案件,县纪委采取了七种督办方式进行督办,即:派人督办、发函督办、电话督办、会议督办、汇报督办、协调督办、跟踪督办,使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结。今年1-10月,县纪委已对下转的17件信访案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督办,其中采取跟踪督办形式,直接向承办单位或调查组了解查办情况的6件,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文章来源:永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