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坚持做到“四个一”案件查办制度
咸阳市纪委坚持做到“四个一”案件查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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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办案新举措,在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的同时,在典型案件查办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制度。
  一是一案一调查。严格规范案件调查的程序,对查办每一起案件都实行全程记录,从初核、立案、调查到结案的整个过程多做到了详实记录、定性准确。
  二是一案一分析。以案情分析报告的形式,依据案发单位或涉案人员的违纪案情,对带有倾向性、代表性的问题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剖析,促进发案单位以此为戒,自查自纠。
  三是一案一座谈。与案发单位配合,在案发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座谈会,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是一案一回访。在案件终结后,深入案发单位对单位的整改情况、干部职工教育情况或受处分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等内容进行回访。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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