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礼泉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和完善该县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近日,礼泉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并下发了《礼泉县政府采购监督规程》。
该规程确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政府采购中的监督地位。规程要求政府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纪委监察局备案并派员对其监督方可实施;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由纪委监察局组成采购监察组提前介入,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过程中,监察组可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有关台账、会议记录、查阅有关文件等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评审、合同签订、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作出客观评估,评估不达标的,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对在政府采购中有重大违规行为的,由监察机关、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取消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资格,并将其拉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对违规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规程的出台,为礼泉政府采购戴上了一道结实的“紧箍咒”,为该县政府采购市场提供了一片晴朗的天空。
文章来源:礼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