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出台“八个严禁”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三原县纪委出台“八个严禁”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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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三原县党员领导干部“八个严禁”的规定》。规定要求:一、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二、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三、严禁干部参与赌博,上班时间打麻将、玩扑克;四、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公务接待县外来宾除外);五、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六、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他人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七、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八、严禁公车迎亲送丧。规定指出:凡初次违反“八个严禁”规定的,批评教育,谈话备案;两次以上违反的,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文章来源:(三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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