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近日,淳化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杜绝“节日腐败”。
提出了“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节日庆典和联欢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强化两个责任要求。各镇(中心)、各部门党组织切实担负起驰而不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刻分析查找“五一”前后 “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预防。同时在“五一”节之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节日廉政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要求各纪(工)委、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早安排部署,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大纠正和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五一”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执纪监督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