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乾县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力推动重点项目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累计排查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点项目126处,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8个,整改解决问题13个,有效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今年10月26日中央扩大内需检查组的专项检查中,该县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该县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突出“三个抓好”,提升监管水平。一是抓好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深入施工一线,前移监督关口,督促全县各有关单位围绕8个重点方面、30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查,紧扣5个关键环节、33项要点开展排查,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抓好检查指导。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听汇报、查现场、审资料、测实体等方法,从项目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8个方面,对廉租住房、县中医院综合楼等37个扩大内需项目和民生八大工程进行抽查、复查,责令解决项目环评、工程监理、形象进度等方面的问题11个。三是抓好整体推进。积极推行“三统一分”工作法,即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摸底登记、统一组织排查、统一进行督查,计划、财政、建设、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按照分工,对2008年以来新建、在建的重点项目展开拉网式检查,每月抽查面都在30%以上。对未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未能积极配合检查的3个部门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整体推进治理工作。
为有效破解重点项目监督“瓶颈”,该县着重抓住四个环节,着力构筑监督体系。一是抓住公开招投标环节。推行招投标“一表二网三公告”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工程建设备案表》,在招投标前报送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标前监督;督促建设单位登录“咸阳市招投标网”、“咸阳廉政网”查询,限制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台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有效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抓住工程备案管理环节。严格界定了变更备案范围,凡使用国有和集体资金、国债、专用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项目变更,均纳入变更监督范围。同时,要求工程变更须经监理、设计、施工、业主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审计、财政等部门备案监督。今年以来,该县共有8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变更备案,变更造价增幅同比下降10%。三是抓住工程建设进程监督环节。严格实行重点工程建设旬报制度,不断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形象进度的监督。对民生工程,从前期项目招投标、保证金交付,到中期材料采购、安装及后期的合同管理、资金支付、检查维修等环节,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力求“零问题”、“零差错”,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四是抓住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管理环节。着力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强化了对限额30万元以下、未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的项目,严格建设程序,严明处罚措施,划定红线、设置底线,有效斩断了违纪违法发包的利益链。
着眼于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该县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精心编织“护廉网”。一是建立重点项目防腐保廉教育机制。工程未开工,先筑“防火墙”。该县着眼防腐保廉,精心组织重点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等230多人次,深入马栏监狱、汉中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深刻接受灵魂洗礼。扎实推行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在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施工现场,设置公开公示栏60多处,悬挂廉政警示标语80多块,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使廉洁理念入耳、入脑、入心。二是完善重点工程监督保障机制。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动监督,对2008年以来55个项目实施了“预决算双审”,核减造价357.58万元。同时,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县公安、检察等部门,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事件3起,党政纪处分3人,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健全重点项目派驻监察机制。坚持和完善了派驻临时监察组制度,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民生八大工程”等重点工程,分别派驻县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累计审查项目32个,提出整改建议26条,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工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四是强化重点工程防腐保廉责任追究机制。坚决以责任追究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等制度规定,把全县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乡镇、县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推诿拖拉、效能低下、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程的行为,坚决“亮剑”问责。今年以来,先后对5个项目责令停建整改,责任追究2人,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安全。
文章来源:乾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