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突出抓早抓小,靠前监督,出台三项措施加强惠农资金的监管和防范,有效的遏制了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涉农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正路上。
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程序到位。对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拨付,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先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和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资金大小额度,再由县级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批后予以拨款,确保专款专用。惠民资金做到“五到户”、“六不准”。“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更改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干部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确保监督到位。县纪委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到全县14个镇(街办、中心),107个村逐一排查、一一甄别,将监督检查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配合财政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单位,统一协调、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监督合力。
及时查处违纪问题,确保处理到位。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涉农惠农资金的不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截至目前现场纠正公示不到位、程序不到位等苗头性问题48件,查处涉惠农资金违规违纪案件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涉案金额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