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运用“四种形态”推进正风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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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彬县正确运用执纪监督 “四种形态”, 注重“抓早抓小、有病就治”,做到“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强力推进全县正风反腐工作。

一是让约谈函询常态化,纠正“小错”。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函询、诫勉谈话、主办电视问政等方式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信访举报中,注重教育提醒,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思想、工作等一般性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1-9月份,函询24人,诫勉谈话14人。

二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查“小案”。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小节抓起,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抓早抓小,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结合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从公款吃喝、旅游“考察”到设立小金库、账目不公开等问题,从严检查督促,从细从实纠正。1-9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21件,立案21件,党政纪处分28人。

三是坚持重拳出击,清除“毒瘤”。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重拳出击、决不手软,维护党内“森林”健康生态。重点严肃查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移民搬迁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及民政救济款等问题。对少数严重违纪行为的,该重处分的重处分,对极少数违纪违法的,该移送就移送,切实保障“制度铁笼”牢不可破,从而倒逼党员干部“收手收敛”。1-9月,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5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开除党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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