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出台十项标准评选“廉洁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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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廉洁村官工程,让我们这些山沟沟里的村官心里有了盼头。干工作有了劲头!咋就不信凭着自己的实干和苦干,达不到廉洁村官的十大标准……”近日,陕西省永寿县249个行政村的近千名村官都在讨论着这样一个话题。

该县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出台了《廉洁村官实施意见》,定出了坚持原则、为民办事、廉洁奉公、为人表率、兴办实事、群众满意等十个方面的标准,积极评选“十佳廉洁村官”树新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该县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重点抓好对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级班子的廉洁从政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救灾救济、社会保障、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酬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不准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不准以宗族势力替代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决定村务事项。

该县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制度,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特别是村级财务收支要严把“三关”,即村民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关。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要的村务活动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每年年底要组织村干部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审议和评议。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定期联查联审制度,每年由乡镇纪委组织,抽调农经、财政等人员,对辖区内的行政村开展财务审计。落实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离任必审,推进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同时,该县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考核奖惩。每年年终,各乡镇纪委要在各行政村开展民主评议“廉洁村官”活动,按《廉洁村官实施意见》规定的十个方面,实行百分制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评选出“廉洁村官”,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再由乡镇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后评出2名上报县纪委。县纪委根据上报的结果,进村入户广泛听取意见,调查了解,从30名参评对象中评选出年度“十佳廉洁村官”,在县电视节目中台向社会公布并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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