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和严的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提高了案件查办的震慑力,为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坏境。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案件线索96件,初核92件,立案59件,结案57件,了结24件,移交检察机关4件,党政纪处分63人(科级干部7人),实施警示训诫165人/次(科级干部82人/次)……相比去年而言,不论是立案人数还是党政纪处分人数,均比去年同期高出44.7%和10.5%。
加快推进“三转” 攥紧执纪拳头
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推进“三转”。年初,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纠风室和党风廉政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新组建执法与效能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全面清退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29个,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二是加快机构改革。成立了5个办案协作区,专门负责协作办理县内大案要案。加快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在党群口、行政综合口、文教口、农林口、工交财贸口成立5个纪工委,每个纪工委配置6名工作人员,目前实施方案、办公场所等已全部准备就绪,待市编委会审批后即可实施。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开展纪检监察培训13次,培训干部170余人/次,培训率超过了200%,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制定印发了《长武县纪检监察纪律规定》、《纪检监察工作签字背书制度》等多项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零违纪”目标。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公开作出“十项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聚焦主业主责 从严执纪监督
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从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下茬立势“挖烂树”、“治病树”,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震慑力,在全县营造了风清弊绝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纪律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盯紧重要节点、重点地段,先后开展各类明察暗访、专项检查57次,纠察问题300多个,印发检查通报12期。同时,严肃整治会风,对不按时参加会议、不按要求着装、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干部职工实施提醒谈话谈话,从小处着眼促进作风持续转变。二是加强效能监察。对重大项目建设、跑项目争资金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实行严格的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廉而不为、廉而慢为”的问题,根除干部“庸懒散”弊病。先后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检查、低保核查、清理吃空饷、清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活动。特别通过对在项目建设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一名科级干部的停职处理,在全县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下猛药、出重拳,从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推行“倒逼式”追责,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同时,对典型案例都要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教,点名通报,收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影响一片群众的效果。
推进关口前移 加强源头治腐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新机制。一是编牢制度笼子。出台了禁酒、禁赌、禁谣、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开展重点股室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共交流岗位223个,有效防止权力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项目制度。制订了《“四问责一追究”实施办法》。截至目前,该县共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4个,形成了配套科学、结构合理、务实管用、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二是筑牢廉政防线。在全县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66个单位中开展创建“无违纪单位”活动,用倒逼机制促进各单位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印发《纪检监察舆情快报》35期,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达到“他人得病、集体预防”的效果。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各镇(社区)、各部门均开设了廉政教育课堂,实现了廉政教育经常化。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采取每月一条、重要节日加发的形式,向各级干部发送短信,提醒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创新述廉方式。在全县50个党委(党组)、63名党政主要领导中开展了“五廉”活动(即:组织访廉、个人述廉、代表问廉、群众评廉、整改促廉),通过访、述、问、评四环节,全面了解掌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而达到促进党风建设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