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三结合提升违纪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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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质量是案件查办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乾县纪委认真对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对2009年以来审结的党政纪案件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弥补不足。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审结违纪违法案件1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4人,无申诉复查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有效促进了案件整体质量的提升。

 

  一是深评细查,把案件质量全面评查与部分类型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该县纪委将案件归类划分为政治类、经济类、失职渎职等7大类,依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要求,结合不同类型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从事实和证据,定性和处理,手续和程序,材料和文件,执行和落实等10各方面,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审核剖析,做到有案必查,不漏一类,不误一案。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同时,对群众比较关注的组织人事类、经济类案件质量进行重点评查,着重检查案件定性的准确性、量纪的恰当性及处分决定执行的实效性。评查组积极深入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逐案逐人检查处分决定的宣布、年度考核、职务及工资待遇的调整等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处分决定,评查组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确保了案件质量,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二是边查边改,把阅卷评查与抽卷评查相结合。坚持把阅卷评议作为案件质量自查的中心环节,对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乡(镇)案县协审”案件,由评查人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逐案审阅案卷,对案件存在问题认真分类梳理,及时查漏补缺,进行自查自纠。考虑到 个案之间的差异,对各乡镇纪委2009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了抽卷评查。从案件资料整理归档、办案文书起草、证据材料收集等方面开展评查,帮助查找案件质量问题和不足。对阅卷和抽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类梳理,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完善。在抽卷评查中,责令3个乡镇纪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证据材料7份,改正错漏6处,督促1案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有效解决了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提高了案件整体质量和水平。

 

  三是标本兼治,把案件实体评查与案件程序评查相结合。牢固树立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在评查案件定性量纪、处分决定执行等实体处理结果的同时,按照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和咸阳市纪委制定下发的《案件检查工作流转程序暂行办法》,从案件举报受理、初核、立案、检查、移送、审理、做出决定、执行、申诉,到案件的审批权限、办理时限等必经程序,逐步规范。在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的同时,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着力提高文明办案工作水平,努力使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最佳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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