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纪委围绕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有力地体现了惩处的威慑力,提高了制度的约束力,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为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县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并逐级分解到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作为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夯实了责任,压实了担子。
二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县纪委制定出台了《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从办案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对镇、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依据查办案件数量实行奖分和扣分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年度无自办案件的镇,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推行约谈督促机制。县纪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定期对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促进了全县办案工作均衡推进。4月份,委局主要领导对第一季度办案滞后的4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
四是实行了全员办案机制。在查办案件时,注重加强机关各室之间的协作配合,打破室与室之间的界限,采取统一调配办案人员,集中优势力量,保证案件的顺利突破。
五是完善办案保障机制。挑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精兵强将,吸收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了31人办案人才库,吸收县卫生系统医疗护理专业人员,建立了15人办案陪护队伍,为查办案件提供了人才和安全保障。
六是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县纪委把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查办案件的首要任务紧抓不放,制订了办案安全管理规定,从被审查对象安全、办案人员自身安全和办案纪律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通知有关人员接受调查的程序和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级级压实担子,层层夯实责任,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