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必然要求,更是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深化,避免了监督执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病。咸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戒尺回归到对党员干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从源头上解决慎“初”慎“小”的问题。
重视问题线索的审核
以往线索初查的重点是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受贿、贪污等与职务有关的重大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违法线索,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更多的是自律,对违纪行为不突出的放任一边,甚至只要不违法,往往没人管、不追究。导致的后果为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 “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四种形态”的运用,对线索的处置更加规范和精准,体现纪律审查更多立足抓早抓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每一个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方式,采取集中研判、规范科学处置方式,缩短处置的时间、时限,为依“纪”审查提供科学的处置方向。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增强线索处置的针对性。强化对线索处置的监督,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严格审核了结的线索,突出围绕依“纪”审核的标准,确保对每一个线索做到处置规范。2015年,全市受理信访举报2851件,其中初核1656件,了结203件。
善于运用谈话函询
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对违纪当事人的调查谈话、取证调查等过程中,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在审核中,线索不具体、反映情况模糊的大多以暂存为主,主动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干部想向组织说明一些问题没有勇气和机会。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适应“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从源头上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
淳化县马家镇温塘村原村委会会计郭克功,私自将32.6亩机动地上报在自己名下,先后领取粮食直补款2640元,经及时调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永寿县店头镇徐家塬村党支部书记赵安红在给果农发放果业局免费提供的果园机械时,违规向每户群众收费10元,该问题受理后,及时组织函询,当事人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予耽搁你警告处分。谈话函询既是线索处置的方式之一,也是线索调查的重要手段,可以及时处置、了结一些信访件,但对于被谈话函询人来说,谈话函询就像双刃剑,一方面使用函询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对不如实作出说明的,又触犯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同样受到纪律处分。在实践在积极探索谈话提醒监督模式,针对信访举报涉及的一些久治难愈和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和提醒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所在、加强预防、自觉改正。通过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对一些游走在纪律边缘、还没有形成质变的党员干部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促其知纪明纪、戛然而至,体现了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和关心关爱。2015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重点围绕“两个责任”“四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委班子成员逐件逐人层层组织约谈。全市诫勉谈话、约谈函询2852人,党政纪轻处分1469人,党政纪重处分224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
严肃执纪问责让纪严于法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从大多数、少数到极极少数,从轻处分到重处理,从量变到质变,分类提出了疗诊方案,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边界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大量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表明,破“法”无不是从破“纪”开始,先存在违纪苗头,最后量变引起质变,演变为大肆违法犯罪。“四种形态”就是通过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进行阻挡,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
随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解决了“不干什么”和“该干什么”的问题之后,在纪律审查环节,咸阳市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处理违纪行为。转变过去以抓大案要案为主的倾向,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将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受理反映就找本人谈话核实;坚持突出重点,快查快结,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改变以往“吃干榨尽”、贪大求全的审查模式,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重拳出击,击中要害,中央强调的“三类”干部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拔掉“烂树”,防止病毒蔓延,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对市供热办原党委书记、主任晏信鹏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贿赂案,市国土资源局原总工程师宇显锋失职渎职、收受贿赂案,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城改办原负责人杨前收受贿赂案等,在查清违纪事实后,其涉嫌违法问题直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市商务局原局长韩风收受贿赂案的审查,从立案到移送司法仅用10多天。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88件,结案1373件,党政纪处分1693人,挽回经济损失2468万元。
做好纪律审查后续文章
继续深化“一案四必须”机制,即每办结一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必须总结纪律审查经验,必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必须通报案情,必须提出整改措施,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发现并堵塞违纪违法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体现惩防并举的方针。
把“一案双查”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开展纪律审查,不但要审查本案、原案,还要注意其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或其他需要承担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的人,树立追责审查的意识。2015年,咸阳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追剧主体责任55起6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4人,其他处理29人。
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强化廉洁意识和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自觉坚持“高线”、坚守“底线”。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巡视监督等制度用活,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发。当前,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呈阶段性激增之势,“负能量”可能会聚集。因此,对所有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做到不抛弃、不放弃,让知错能改、迷途知返者重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