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推行“一把手”向下述廉 接受廉政“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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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三原按照全年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安排,在继12月20日7名“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集中述廉之后,积极创新述廉形式,在该县民政系统试点推行了“一把手”向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局机关干部、下属基层单位负责人述廉的“向下述廉”,增强了述廉效果。

 

    在当天的述廉大会上,该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2011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作了大会述廉。在听取述廉报告后,5名民政系统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就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和管理、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等问题提出了大会质询,述廉对象一一进行了现场答复;110名参会人员综合自己平时掌握和了解的情况,对民政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述廉报告的真实度、廉洁从政等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宏立同志做了讲话。他指出,试点推行“一把手”向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局机关干部、下属基层单位负责人述廉,是落实省纪委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要求,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是保证“一把手”述廉效果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增强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与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增进感情、赢得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干部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整体合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文章来源:三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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